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精锐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整改报告 >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6篇(范例推荐)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6篇(范例推荐)

来源:整改报告 时间:2024-03-31 12:00:03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以乔井路沿线五星村和葛家车村为例,部分沿街农户挤占村道随意搭建简易棚用于出租获利;部分建房户占用村道,随意堆放建筑,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同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坑塘治理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6篇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篇1

以乔井路沿线五星村和葛家车村为例,部分沿街农户挤占村道随意搭建简易棚用于出租获利;部分建房户占用村道,随意堆放建筑,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同时,农户建房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缺乏统一的消纳场地,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河岸和路边,不仅影响到村容村貌的改观,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对道路基础设施的反复投入。

三角村、胜稼村和五星村是我镇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密集区域,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往往是人口居住密度大、空间小,人员环保意识淡薄,受传统生活陋习影响深,加上原有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的滞后,专职保洁员和清运设备的不足,众多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出租房周边的“脏、乱、差”,直接制约了出租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成效的提升。

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区块,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在北沙河、和睦港和月牙河等河道、池塘的垃圾成堆,工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河道淤泥和水体污染。比较典型的象五星村,位于五星村的华东家禽交易市场,一方面给当地的家禽加工和生猪养殖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大量的动物内脏和粪水混合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八字港,加大了河道治理工作的难度。

在对五星村、良熟村和乔司镇三处农贸市场的调查中发现,农贸市场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腐烂菜叶和白色垃圾,但是市场周边配套的垃圾箱数量严重不足,基本维持在2~4个,位置分布也不科学,加上每天垃圾清运的滞后直接造成市场经营环境差。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篇2

一、强化责任意识成立自查工作组 1.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监察大队、监测站、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2.组织工作组对《2018—2020 年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验收方案》进行学习研讨。

二、自查范围 1.全县 11 个乡镇(场)辖区内人居环境情况。

2.全县域内工业、企业生产排污以及工业垃圾处理情况。

三、具体实施 自查过程中,我局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举报工业垃圾违法堆放,倾倒和转移等行为。鼓励村民的主人翁精神,发挥群众监督功能,建立长效机制。

重点对 2018 年-2020 年度,辖区内粉煤灰、污泥以及脱

硫、除尘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及处置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堆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核查,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环评文件审批,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场所或设施,安全分类存放,设立标志标识等进行检查。以城镇周边、城乡接合部、远离村庄的边沟坑塘,工矿废弃场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为重点点位。垃圾及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为重点行业。

对产生固体废物的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县荣祥热力公司两家企业进行检查,这两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已经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齐全,符合环保要求。按环保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置。签定了《锅炉草木灰、渣销售合同》,每次转移都做出入库台帐,做到出入有凭证。

四、自查结果 1.切实改善了环境质量,到 2020 年,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达到 100%。

2.有效管控工业固体废物进入农村的环境风险,确保了固体废物得到安全规范处置,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正措施(一)存在的不足 1.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农村产生危害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

2.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农村的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管能力不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没有形成合力。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农村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管理。

3.农村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够,政府及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扶持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优惠政策,缺乏激励机制。

(二)改正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担当,思想上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2.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的协调配合。

六、下一步打算 1.加强源头管控,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2.提高固体废物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公安、交通、各乡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全方位推进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强环境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工作报告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汇报材料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汇报材料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篇3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把村容整洁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标准,这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是农村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应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则是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

一、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根据对全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情况的调查,每年全市人粪尿产生总量约180万吨,人粪尿使用总量约132万吨,使用率约为73.7%,其中还田总量约121万吨,还田率约为67.8%。人粪尿经化粪池处理量约为23.03万吨,处理率仅为12.9%。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基本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许多粪便不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江河,严重污染了水源和环境,这也是导致农村疫病流行的重要因素。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基本上不作处理,处理率为零。据调查,我市农村的重要湿地系统--池塘的水质已很少有3类水以上水质,一些养殖业发展比较多的村甚至是劣5类,农村湿地生态系统已遭受严重破坏,丧失了原有水体自净的功能。特别是莲都的碧湖平原、松阳的松古平原及我市其它小平原地区,农民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浅表层地下水已不同程度的受污染。据2003年10月市水利等部门对9县(市、区)乡镇水厂、村水厂(供水站)和未通自来水的农民家庭现状用水水质情况进行抽样检测,63个水样结果中大肠杆菌、浑浊度等四项主要指标超标的占72%。据分析,这与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200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将其列入生态省建设考核任务中,并作为省级生态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核查的基本条件。市环保局于去年3月份在松阳召开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技术培训会,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专门邀请了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导师罗安程教授进行技术讲座。之后,市生态办及部分县(市、区)生态办又组织有关人员,到温州、瑞安、安吉、建德等地参观学习。结合丽水实际,市生态办提出了2005年各县(市、区)开展一个村以上污水处理试点的要求,并将其列入生态市建设任务书中。从实施情况看,2005年全市共投入500余万元在10余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试点,主要采取集中、联户或分户形式,结合氧化塘、人工湿地、生化处理等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净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探索出一些符合当地实际的处理模式。如景宁县结合当地农村的地理位置,采用改造现有的排水沟,将生活污水与畜禽污水接入农户的化粪池,再用素砼管道,直接汇集污水进收集池,通过好氧池、兼性池、厌氧池、过滤池来集中处理全村污水;龙泉市、云和县采用管网统一收集,并以厌氧加湿地的方法进行处理;遂昌县和浙江林学院共同研究开发,采取生物改性竹炭吸附和微生物净化能力相结合的生产工艺进行处理;莲都区在小安村、老竹村铺设污水管网,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进行集中处理;松阳县在大东坝以沼气为依托,结合改厕、改厨、改栏,进行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地域面积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规划滞后,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难度特别大,目前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资金严重缺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比较困难,加上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治污项目很难开展。二是认识不到位,农村污水治理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三是总体上还缺乏适合我市实际的处理技术。就我市而言,特别需要研究开发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好、运行无费用或低费用、适合分散型处置的处理技术,目前,这方面成熟技术不多。

三、对策措施

我市绝大部分农村在山区,村庄主要以群落式分布,临水而居、依山而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分散。村内也是地势高低不平。这些特点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极大的困难,建设投入和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设施共享率却很低。此外,我市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原本几乎是个空白,再加上山区农村经济落后,居民收入低,这就决定了不能走发达地区农村污水处理的路子,而要从实际出发,探索适合丽水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新路子。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水环境是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灵魂",也是生态系统的基础。目前,我市农村水环境质量普遍很差,已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甚至造成了地下水污染,继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次,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已占到全市水污染负荷的一半左右,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关系到为我市发展工业腾出环境容量,为加快我市发展奠定良好环境基础,意义重大而深远。各地要加强领导,根据本地资源、环境和生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制订和完善各项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发挥政府统一协调和政策导向作用,建立起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借鉴本省兄弟市县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如温州瑞安市每年安排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每个开展污水治理的村,85%的费用从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安吉县每年用于农村污水治理的经费不少于1000万。地级市除衢州等个别地方外,每年的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都超过1000万,其中杭州市达9000万,各地都在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经费。而我市虽然也建立了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但资金量小,主要用于监测监控设施建设,难以安排用于农村污染治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市"十一五规划"对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议各级财政能够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开展。

3.整合各方面资源,积极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要按照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生态乡(镇)、村建设。2006年要全面完成全市20个乡镇、25个村的生态乡镇、村建设任务,以生态乡镇、村建设来推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二是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今年我市安排10个村,今后要坚持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办法,每年选择一批地处环境敏感区、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所在地或中心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三是以"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为契机,加快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村建设,争取每年建成几个。四是充分利用国债项目,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结合"一池三改"方案,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今年各县(市、区)至少要新增一个村全面开展沼气建设,其中龙泉、遂昌、庆元、松阳等有条件的地方应多增加3-4个村的沼气建设,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4.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我省各地都有一些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经验和办法,如《浙江日报》曾报道用美人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技术,刘希平市长为此专门作过批示。该项技术为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导师罗安程教授所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简单,采用生活污水→化粪池→厌氧池→人工湿地(种植根系发达、喜湿、吸收能力强的美人蕉、水葱、菖蒲等植物)经"过滤"后排放的方法进行处理。建设成本的情况是,建设费用一般在800元/m3*d,如果土地、工程开挖等由村民自行处理和投工投劳,一户大约所需费用在1000元左右,费用相对较高,但处理效果较好,建成后运行费用基本为零,使用寿命在10年以上,主要适用于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可以单户处理或多户集中处理)。目前,我市松阳县樟溪乡、缙云县的新川乡正在按此项技术开展试点,已建成的龙泉市的宏阳村、云和县的雾溪乡污水处理设施的原理与此基本一致。

5.着眼长远,合理规划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具有非均衡性与高度关联性,城乡一体化发展通常并不排除差异性,但更多的是强调城乡发展的整体性、互补性和协同性。首先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统筹考虑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纳入城镇体系的尽量纳入。二要做好村镇建设的规划,目前我市农村普遍存在规划滞后,或规划不科学,杂乱无章等问题。要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将污水垃圾处理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留有建设余地。三是要结合丽水山区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畜牧业较发达的农村,采用沼气处理技术,结合改厕、改厨、改栏,综合处理畜禽粪尿和生活污水。积极推广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模式,充分利用农村池塘、水田的自净能力,结合农村景观建设,开展清淤清洁、养鱼养萍行动,恢复和重建湿地生态系统。对农村新区和化粪池建设比较完善的村,可以增添污水净化设施,予以集中或分散处理。(市环保局市府办财金处)

相关热词搜索:;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篇4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希望对您有帮助,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30个,涉及农户1328户,其中:新建点16个714户,改建点14个614户。正在建设有的23个1227户,其中新建点16个974户,改建点7个253户。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2个123户。据调查,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50%以上的聚居点3个,占10%;空置率在30—50%的聚居点2个,占6.6%;空置率在10—30%的聚居点2个,占6.6%;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23个,占76.8%。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当前,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30以上。县2011年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25户85人,其中:村10户38人,吊脚楼村15户47人。该聚居点外出人口66人,其中季节性外出27人,占总人口的31.8%,常年外出39人,占总人口的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9户,占总户数的34.6%,季节性无人居住10户,占总户数的40%。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如,镇骑龙寨村农民新村聚居点共30农户,就有7户在城镇购买房屋,占总户数的23.3%。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群众对老宅一直恋恋不舍,总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保存老宅就是留住了“根”。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基、超标准占地,占用耕地建房,农房迁建后旧宅基地普遍闲置,致使农村长期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房不拆旧房”,致使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能很好落实,许多村民建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造成一户多宅。所调查的县镇村、镇骑寨村、吴家桥村三个新村聚居点,建了新房未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的建房户达到15户,占新建农房户数的25.4%。

四是早期规划不合理。一些新村建设规划比较简单,对村庄功能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考虑不周,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再加上执行规划的法律约束力不强,村民建房存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县已建成的镇村农民新村聚居点,村组织就没考虑到农户的耕作半径,将150户农户集中到一起,造成农户生产不方便。

为确保新村建设“建得起、住得下、不空置”,在新村建设中坚持“四个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乡村特色,统筹推进全县新村建设。

一是群众申建与政府指导相结合。县委、县政府创新提出新村建设“申建制”,统一制定出台新村建设奖补政策,发动群众自愿申建,对30户以上群众提出申建要求,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查、部门评审、县级审批等流程审核通过的,纳入全县新村建设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建房户成立业主建设管理委员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监督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既赋予群众新村建设的监管权和话语权,又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实现了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目前,全县在建的23个新村聚居点的1227户农户都是采用“申建制”建设的。

二是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产业促新村、新村带产业,产村相融互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优质柑橘、绿色蔬菜、现代畜禽、道地中药材和高效经济林等特色优势农业,以及乡村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县新发展优质甜橙、油桃等优质水果3万亩,绿色蔬菜3万亩,薄壳核桃、九叶青花椒等高效经济林2万亩,道地中药材1万亩,建成工厂化生猪繁育基地18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88个,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5516户,发展特色家禽规模养殖户254户。初步形成了郪涪两江流域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蓬乐路优质甜橙(柠檬)产业示范区、射大路优质干果产业示范区、罗桂路优质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区和隆盛现代农业园区。

三是规划引领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统筹谋划新村的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做到新村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多规融合。同时,充分尊重群众喜好,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民意调整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情趣、农家特色、群众满意”的新农村,水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2013年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美丽乡村”称号。

四是新村建设与新村开发相结合。在新村建设中,县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房的同时,打造开发新村旅游商贸等产业,着力培植新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如在建设药香小镇新村综合体中,通过公开招标吸引永逸集团投资5亿元参与新村安置房建设、场镇开发建设,着力打造集养生、养老、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知名药香小镇”。

治理农村“空心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破解建设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一)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在新村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建议将治理农村“空心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宅基地复垦、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农民市民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中心集镇与中心村集聚,同时统筹农村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既村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优化农村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二)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有了钱,才有建新房的意愿。加快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水果、绿色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生产体系,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千家万户增收致富。同时,要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劳务输出,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推进农村“空心化”治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程。雄厚的财力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根本保障。一是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倾斜。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整理置换和竞价选位,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一部分物权功能和价值潜能,使新农村建设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一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低息贷款,以扩大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采用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出资改造“空心村”,例如让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空心村”改造,让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部分资金,然后将新建农民公寓的部分物业用房或尾房作为其收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利双赢,以解决改选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动在外成功人士资助“空心村”改造,调动在家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四)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农村建房无序局面,逐步引导农民居住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推进新村建设进程和建设水平。一是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并复垦。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政策,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禁止违法占地建设。三是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申报设计方案或选用新农村标准图集方案。四是农村个人建房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标准图集建房,则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补助资金的资格。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篇5

情况汇报

一、督办河流的基本情况

**河位于县境的东部,是东江岸一级支流,发源于久社肚鼓账山脚下李树坑,贯穿久社盘地中心地带,自西北流经义合镇入东江河,流域面积143平方公里,河长29公里,属沙质河床,河道弯曲多,平均坡度,自然落差788米,多年平均流量立方米每秒,径流深950毫米。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环保宣传,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河流污染的危害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镇通过宣传车、录制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宣传,各村(居)委会通过张贴宣传报,发放宣传册和通过微信、qq等多媒体工具进行环保宣传,切实加强对农民的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将垃圾放入环卫设施,不断提高每一位农民的环保意识。

2、为河流沿线村增配垃圾桶,增加农村垃圾池等设施。现在基本上每村只有几个集中垃圾池,我镇根据农户分散,垃圾池距离嫌远的特点,增加垃圾池的设置,再由专门人员每天负责收集清理垃圾。

3、合理地处理废弃的农作物及农作物残渣。以村为单位成立专门的废弃农作物及农作物残渣,统一处理,或销毁,或变废为宝,使其变为农家肥。这样做不但能有效防止废弃农作物污染河流,并且也能解决因秸秆焚烧而产生的污染大气的问题。

4、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河流垃圾清理力度,定期聘请人员专门对久社河进行垃圾清理工作,切实减少河流垃圾情况。

5、邀请*环保局对**河义合段分段进行水质检测,区分出重点河段,并对重点河段种植水生植物,利用水生植物对污水中有害物的吸附作用,改善水质。

6、全面对废弃矿山及火烧山迹地进行补种植,进一步防止因水土流失带来的阻塞河道及水质污染。

7、全面宣传和推广有机种植,减少化学品(化肥)、农药使用,农业办、农技站协调组织落实,走生态环保农业道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水质。

8、全面打捞水面悬浮物,重点清理沿河边村庄主要通道口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及河道障碍物,清理河流两岸杂草及河滩,确保河面畅通清洁。

农村坑塘治理报告篇6

笔者通过对及东西北多个问题村的调研发现,农村治理的诸多乱象主要根源在于农村的利益争夺、法治缺失和道义扭曲。

一、利益争夺

(一)村官与村民争利

1.对上截留钱款。一是利用国家扶持农村兴修水利、交通设施等政策,采取收支不入账、多报多领、虚报项目等方式,截流、贪污国家下拨款项。二是将低保名额私分给家属亲友或者送礼者,某些地区村干部甚至把低保待遇挪到去世的亲属名下。三是以修村路集资等名义截留私分粮油补贴和优惠补助,有的还通过虚报人头、补助土地面积等方式“吃空饷”。四是冒名顶替村民享受农业项目无息贷款等政策补助。比如,某村民是养鸡专业户,可享受上级的无息贷款政策,却被村干部冒名顶替,村民开始不知道有优惠政策,知道后也不敢与村官翻脸。

2.对下敲诈百姓。一是滥用职权。比如超生人口落户,只要不断送礼,村干部就不会追缴社会抚养费,并且帮助当事人拖延时日,到人口普查将超生人口合法落户。又如,一些地区只要打点好村干部就能私下土葬。反之,若不向村干部输送利益,村民一些合法权益也无法保障。比如宅基地分配,分与不分、早分晚分、分好分坏,很多时候在于有没有向村干部送礼、跑关系。二是巧立名目,以各种借口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三是与派出所等基层部门勾结,对村民实施小错大罚,乱收罚款,只有送礼才能予以减免。四是提前通风报信,帮助违法违纪人员逃避上级追捕和检查,事后向违法群众索利。

3.私分集体资产。一是村干部互相勾结,利用集体资产账目不清,私设小金库,将集体资产转换成私人财产。二是通过虚列开支、乱发补贴、公款送礼,滥用集体财富。三是与第三方里外勾结,以远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处理集体资产。四是长期私占村级资产,为自己创收牟利。五是采取资产不入账、提前报废等手段,将资产据为己有。六是控制基础设施项目发包工作,从中谋取私利。

以上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的主要原因是:

1.村民不反映情况。一是对上级政策不知情。不少地区村务公开不到位,村官与村民之间明显存在信息不对称,村民难以了解实际情况。二是怕受到打击报复。村干部一般都是有势力的人,农民如果反映,既得罪村干部,又得罪走后门的人,可能受到报复。三是上级处罚不重。很多时候即使有村民反映,村干部若不是犯了刑事大罪,镇干部一般会出面讲情,基层政府也会从轻处理。四是一些村民思想麻木。对村干部贪腐行为、违法行为习以为常、事不关己,除非严重侵害到自身利益,一般都能容忍。五是部分村民同流合污。一些村民通过向村官送礼及熟人关系办事情、维护自身利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风气。

2.乡镇政府支持村干部。乡镇政府一般通过村干部了解情况、落实政令、开展工作,也需要村干部维持农村稳定,一些部门的工作考核还需要村干部投票支持。同时,乡镇干部与村干部相互间打交道较多,彼此熟悉,有熟人情结,不少还是“烟酒朋友”、“义气兄弟”,有部分乡镇干部还与村官存在利益链条。无论是朋友情谊,还是利益粘连,都可能造成乡镇干部对村干部的偏袒。

3.市县难以了解真实情况。第一,市县政府更多强调抓大局、抓大体,只要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市县领导一般不愿意直接介入村里工作。其次,市县政府了解、调查情况,主要通过镇村干部这个主渠道,群众怕得罪村干部或事不关己,一般不敢说实情,市县难以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心声。第三,市县的检查工作往往是雷声大雨声小,严格检查的次数少、查实的几率小,处罚的结果轻;一定程度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造成了村干部违法成本很低。

(二)政府与村民争利。

突出表现在征地矛盾上。农村的利主要源于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土地之利在于土地的升值和土地种植。农民在农村有三块地,一块是建设性的宅基地,一块是耕地承包地,还有就是森林、山林、林权用地。这三块地以前有个制度:农民集体户口,是集体一员,这三块地是集体产权,只要离开农村不再是本村户口,就是不是集体一员,不是集体一员就要剥夺本集体利益。土地自古就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宪法已经规定农民对土地具有70年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即使在当下,不少农民进城打工、经商,但农村中的土地仍然是他们手上一笔可望保值、升值的重要财产。当前农村征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城镇化进程加快,面对短时间内完成征地的压力,一些地方忽视征地的法律程序,工作简单粗暴引发纠纷。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存在问题,把补偿和安置混在一起,补偿标准偏低,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失地农民安置措施不够完善。三是缺乏有效的纠纷调处机制。

(三)村民与村民争利。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村民内部之间的利益纠纷日渐增多。一是出嫁女权益问题。一些村民担心固有利益受损,加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通过民主投票、村规民约等形式,实施“暴力民主”,违法剥夺出嫁女的村民资格和合法权益。二是邻里利益纠纷。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生产竞争和资源争夺方面。比如,一些地区高利贷风气浓厚,邻里间的借贷纠纷可能造成双方反目成仇。又如在缺水地区,村民对稀缺水源的激烈争夺,甚至引发严重的暴力事件。三是家庭财产矛盾。主要是分家析产、婚约财物争夺和遗产继承等纠纷,这些纠纷常常引起亲属之间的心理隔阂乃至亲情破裂。

(四)村官与村官争利。

主要是村官之间的权、利之争,特别是个别“在野村官”(换届落选的村官)不是出于依法监督的目的,而是为恢复过去的既得利益格局,在暗处挟自己“小圈子”一帮人通过造谣、利诱等手段不断挑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越级上访、聚众闹事,以达到推倒现任村干部的目的。一旦实现目的,新的“在野村官”又会“照葫芦画瓢”、“冤冤相报”。当然,这在客观上也对在任的村官起到一定程度的监督。

二、法治缺失

经过三十多年建设与努力,我国已建立健全各项法律规范制度,将农村社会的主要关系和基本问题纳入到国家法律规范调整当中。但是,受权力、金钱、人情、关系、非理性情绪等的稀释、扭曲、异化,农村法治建设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一是基层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当前,各级政府管理农村的手段还是以行政措施和政策文件为主,管理工作中“人治”色彩比较浓厚。村干部在执行公务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的权益。有些干部甚至习惯于按个人意志办事,利用村民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弱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二是政令与法律相冲突。农村政令措施经常出现违反法律的现象,比如有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私自对过境车辆收费,有的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等等。三是执法权力滥用。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强,有的工作方法方式简单生硬,造成当事人的排斥和对抗;有的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推诿;有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性大;还有的作风败坏,吃、拿、卡,热衷收受人情贿赂。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法律公正、公平形象,致使农民对法律的价值产生怀疑。

2.农村民众法律意识淡薄。一是对法律认识不足。很多民众认为,只要自己没有杀人放火就不会触犯法律,自己没有必要去学法,更谈不上用法。由于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大多数法律法规无从知晓,很多时候把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视为正常,而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浑然不知。二是民主权利意识不强。很多农民对参政议政缺乏应有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有的选民投票时“随大流”,“人家去投我也去投”,“你们选谁我也选谁”;有的选民受人情关系、金钱影响参与投票,“谁跟我关系好就选谁”,“谁给的钱物多就选谁”。三是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在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要么碍于面子畏缩忍受,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或纠集宗族暴力抗法;还有就是找关系走后门“以钱换权”,从而造成权力对权利的侵犯,也助长了权力的腐败。四是“信访不信法”。一些农民敬畏权力,对法律、法院存在天然的不信任感,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当法院的裁判不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就会认为法律不公、法官受贿,往往不断地举报、上访、申诉。农民不懂法导致不尊法,不尊法又导致不守法,公民意识、权力主体意识缺失,法律信仰匮乏,最终导致农村法律的弱化。

3.农村法律制度缺失。目前,涉农法律法规总体偏少,涉农的法律以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形式出现较多,层级较低,造成了不少涉农法律真空。比如,20xx年全国人大修改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对于农村民主选举依然缺乏统一具体的实施细则规定。又如,基层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小产权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案件时,也常常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另外,自上而下的立法形式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上级的意见和态度,农民的声音和利益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制定的法律往往与农民的实际生活相脱离,使某些法律难以在农村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4.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村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以及庸、懒、散的工作作风问题,由于问责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到位,致使出现监督难、约束难、处理难的现象。一些乡镇认为村干部经手的钱物不多,权力不大,不重视对村干部的监督,仅是把监督停留在口头上,而群众监督村干部的渠道少而不畅,无从入手,常常出现能监督的不想监督,想监督的不能监督的现象,使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导致村干部权力失范,出现贪腐行为。特别是个别村干部而且是非党员的村干部侵犯村集体利益,情节轻微够不上党纪和刑事处罚,甚至免于处罚,群众意见很大,还容易引发信访事件。

造成农村治理中法治缺位的原因:

1.“人治”观念难以破除。“人治”的传统一直影响着当今的农村社会,古代社会中、等依靠宗族、拳头、金钱、关系建立统治,导致农村的治权都掌握在少数的强人、能人手上。这种“人治”传统,更着眼于人,视法律为统治工具,主张“权大于法”,依然影响着当前的农村治理,与法治所要求的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和公正、平等的法律理念背道而驰。

2.传统文化深入影响。传统农村是礼俗社会,讲究的是和睦相处、安定团结的可持续性秩序,因此在纠纷解决中讲究“事了”、“人和”。当前中国农村的基本结构还是熟人社会,人际关系比较紧密,互惠性关系普遍存,对簿公堂是将双方矛盾公开化,伤面子又伤感情,并非村民的第一选择。此外,封建意识在许多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封建伦理规范和乡土规范还占绝对支配地位,权利平等意识比较淡薄。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影响,片面地把法作为惩罚的工具,对法天然产生厌恶与排斥。

3.依法维权成本较高。司法机关在农村地区的设置严重不足,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民想打官司,往往要跑上百里路才能找到法庭,来回花销费用大。同时,现有的司法体制由于诉讼过程的繁琐复杂、高昂花费、司法腐败、人治干扰等因素,致使农民耗了许多金钱和精力打官司,但自己的权利仍然得不到维护。

三、道义式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乡村生产经营方式的不断变革,乡村传统道德的承载基础受到连续侵蚀和冲击,农村道德滑坡、价值取向紊乱、是非评判颠倒等现象成为农村治理必须正视的问题。

一是信仰缺失。延续几千年的传统儒家思想,受到市场经济和西方文化的强烈冲击,造成农村道德价值失落,很多人处于无信仰状态。二是过度自私自利思想严重。一些农民对物质和金钱的占有欲增长过快,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抬头。三是诚信意识衰退。传统的纯朴敦厚、老实诚信的民风逐渐退化,弄虚作假、失信失约的现象抬头。比如,一些农民明知道农药会致癌,为了挣钱却不惜剂量地使用;有的人为了获取利益昧着良心买卖病猪等,一些村民向信用社贷款了却不守信用、赖账不还。四是攀比之风盛行。在不良消费观念的引导下,一些农民腰包鼓起来后,大行炫耀型、攀比型、跟风型、浪费型消费,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一些外出打工者讲究衣锦还乡,回到农村挥金如土,助长了农村的相互攀比之风。五是传统的家庭伦理、孝道弱化。一些村民“娶了媳妇忘了娘”,视赡养父母为一种经济负担,很少给予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一些地方的青年农民婚恋心态趋于功利。一些村民认为“在外嫖娼、包二奶、养情人是有钱有本事的象征”。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而产生了“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问题。六是农村治安恶化。当前农村的流动性加大,不断弱化原有的村治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村治的权力真空,造成部分地区宗族势力抬头,甚至发生黑社会和恶势力掌握了乡村治权,横行乡间,滋扰祸害百姓的情况。此外,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也在潜滋暗长,蛊惑人心,对农村的治安环境和道德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七是低俗文化入侵。由于农村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当前农村居民的文化精神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庸俗浮浅甚至黄、赌、毒的文化娱乐趁虚而入,挤占了村民的生活娱乐空间。一些地区,打麻将、打扑克、聚众赌博、地下赌等赌博风气盛行;“脱衣舞”等低俗文化节目堂而皇之地进工地、进农村。

造成当前一些农村道德弱化、正气式微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社会转型冲击农村固有道德观念。经济社会急剧转型,不仅深刻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同时也破坏传统优秀文化基因,造成传统农村伦理道德体系瓦解,乡村治理的柔性作用、自律性机制慢慢消失。二是农村道德建设和道德教化滞后。少数干部受传统发展模式所限,长期存在重物轻人的错误观念,片面强调经济建设,致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停滞不前;一些地方精神文化建设仍存在比较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少地方公共文化建设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标志建筑、轻基础设施”的倾向,广大农村文化设施体系仍然比较薄弱。三是舆论环境对农村传统伦理道德的破坏与影响。一些新闻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和知名度,过多地渲染凶杀、暴力、跳楼、事故等负面报道,肆意放大社会的阴暗面和丑陋面,给群众造成“做好事不得好报”、“做好事惹火烧身”等错觉,在社会中造成审丑疲劳,不断恶化社会的道德环境。对于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文化娱乐条件相对欠缺的广大农民来说,容易带来负面影响。

治理对策

当前农村的治理对策,在思路上要扣住“利、法、义”三个根本,在做法上要抓好“五大建设”。

一、农村组织建设

要正确处理好村“两委”、村与社、村与组的关系,落实好班子成员联席会议、党群联席会议以及党务村务财务监督的“两联席一监督”制度,加快构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体系和议事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工作畅顺的村级组织运作机制。

(一)党组织建设

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是农村治理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强化村居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

1、全面推行村党组织升格。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社区),应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经乡镇党委(党工委)审核同意,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组织属村(社区)辖地管理,实行村(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双向进入”,推选村(社区)内企业书记业主代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选派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到村(社区)内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

2、在村民小组建立党支部。根据村(居)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重新整合划分若干村(居)民小组或片区,实行区域网格化管理。在村(居)民小组、经联社或经济社建立党支部。村(居)民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支部提事、村民代表议事的方式,管好村民小组的事务。同时,探索在村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建立党支部。

3、建立党建联系协调机构。在村(社区)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内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共同参与,讨论研究辖区党建工作,对社会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统筹协调辖区党建资源,组织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参与完成村(社区)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集聚资源、决策咨询、民主议事、监督评议和参政议政作用,为辖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

4、发挥“党代表工作室”作用。在村(社区)中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完善工作室管理制度,推行党代表下访接案、积极提案、民主议案、监督巡案的“四案工作法”,定期安排领导班子成员“组团式”到工作室接待党员群众,组织各级党代表深入村(社区)、农户、两新组织、出租屋开展实地走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网络问政平台,开设提案箱,探索开通党代表官方微博,设立周六开放日安排党员志愿者到工作室值班,真正发挥“知党情、听民意、促和谐”的作用。

5、创新建立“农村网络党支部”。创新农村党组织生活方式,建立“农村网络党支部”,利用互联网技术,借助电视电话、视频对话、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手段,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以“网络党日”、“在线讲堂”、“网上报告厅”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实现网上教学在线互动,使网络成为党组织生活的新平台。

(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法治,是对农村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构和平衡的必然路径,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习俗、不同利益群体的阻扰。因此,村民自治将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必须在法治的引领下,积极探索从个人领导到组织领导再到集体领导的发展模式,逐步实现由现在的村官治村过渡到村委治村,最后真正实现村民自治。一是充分调动农民政治参与、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积极发挥农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作用,巩固和拓展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参与平台,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农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积极引导和提高村民民主意识,培养村民民主习惯,锻炼提升村民自治能力,让村民真正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二是切实减轻村(居)委会行政负担。现在很多地方是“社区牌子多,光挂牌不做事”,“社区服务机构官僚化”,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建立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只有经过许可的事项才可以进入社区,并且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人随事调”,通过这种办法倒逼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水平。

(三)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发达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完善股份合作制的基础上,进行公司制改革,引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管理。鼓励条件成熟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与社区自治组织分离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实行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探索引入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作管理机制。

(四)社会组织建设

精锐范文网 https://www.jingruijixie.cn Copyright © 2019-2024 . 精锐范文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精锐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吉ICP备19001769号-1

Top